本报讯(记者 安然)市交管局昨天发布消息,警方近期对在本市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名驾驶员,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。
这8名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,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决,交管部门依法对其终生禁驾。8人中年龄最大的52岁,年龄最小的33岁。
2021年7月8日,在密云区阳光街开元小区口灯岗处,贾某军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,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受重伤。事故发生后贾某军驾车逃逸,后被民警查获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,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处贾某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
2021年10月11日,在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千峰街与桃花溪路路口以西处,刘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与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一人重伤、一人轻伤,刘某肇事后找人顶替逃离现场,后被民警查获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,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
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禁止性管理措施,目前,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,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,实施动态监管。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终生不能再重新报考驾驶员资格。(北京日报)